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是對生活垃圾進行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的重要方式,作為新能源發電項目的重要類型,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已逐步顯現出其自身的優勢。那么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如何選址呢?
1.垃圾焚燒發電廠的選址須符合當地的城鄉主體功能區規劃、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生態功能區劃、環境功能區劃等,且需滿足當地關于大氣污染防治、水資源保護、自然生態保護等要求;
2.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應符合“三區三線”配套的綜合空間管控措施要求,盡量遠離生態保護紅線區域,并設定防護距離,明確四至邊界。同時,禁止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永久基本農田等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標準、政策明確禁止污染類項目選址的區域內建設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不得在城市建成區新建垃圾焚燒發電廠。
3.對于環境質量達不到要求且無有效削減措施的區域、可能造成敏感區環境保護目標不能達到相應標準要求的區域不鼓勵建設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4.垃圾焚燒發電廠選址應充分考慮對周邊居民影響、配套設施情況、垃圾運輸條件及灰渣處理的便利性等因素。
從整體看,國家對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選址有著較高的要求,若要順利推進項目開展,規劃合法合規是首要條件,建議企業在擬開發建設或投資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之前,先行開展可行性研究工作,超前謀劃項目選址,做好前期調研工作,確保項目選址符國家產業及土地供應政策等要求,符合項目所在地區城鄉規劃以及環境衛生專業規劃中規定的相關要求,避免因規劃存在問題導致項目無法順利推進。除此之外,鑒于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涉及垃圾存貯、處置、廢渣灰渣排放,故項目選址還應當結合垃圾運輸、運轉、灰渣處理、排放等綜合情況綜合考量后確定,確保發電廠運營后能夠具備良好的交通運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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